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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一路求学网学习网教师资料学校制度方案四中关于学生安全问题的规定

四中关于学生安全问题的规定

一路求学网 http://www.16qiuxue.com  阅览次数: 229次 12-28 20:02:30 

标签: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范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http://www.16qiuxue.com 四中关于学生安全问题的规定,

     为了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第一章 上学、放学安全  
第一条 为保证走读学生按时、安全到校,走读学生上学应掌握好时间,留有一定的余地,避免为赶时间而发生意外。放学后,除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外,要按时回家,不要滞留学校。参加集体活动的,完成任务和活动结束后及时离校回家。  
第二条 走读学生上学、回家应靠右行走。横穿马路应注意来往车辆,并自觉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走人行横道。不允许在人行道和马路上追逐打闹。  
第三条 走读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回家,必须靠右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飞车、闯红灯、骑在车上聊天、成群结队,旁若无人。  
第四条 走读学生坐公交车上学、回家,要等车停稳后再上下车,防止因上下车拥挤而发生意外。  
第五条 学生不得中途离校,凡因特殊原因需中途离校的,要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署意见,交门卫和宿管员后方可离校。  
第六条 学生不得旷课,有病有事需提前按规定向班主任请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提前请假的,要请家长到学校给班主任请假或电话与班主任及时联系。  
第七条 走读学生晚自习后回家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  
第八条 住校学生周末往返学校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中途逗留。   


                                 第二章  课堂安全  
第九条 学生必须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任课老师的管理。  
第十条 学生不得随意缺课;除身体不适外,不得要求中途离开课堂。  
第十一条 学生上体育课,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在老师指定的范围,严格按老师要求的内容、程序、规范及注意事项进行活动。不得攀爬围墙、翻越栏杆,不得做危险动作,不得乱打乱闹。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运动或某项运动的学生,应由家长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免予运动;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学生,重病重伤者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留在教室。  
第十二条 学生上实验课,必须严格遵守老师提出的实验要求、操作程序、注意事项,不得乱动实验室的药品、器具,不得私自将药品、器具等带出实验室。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自习课纪律,不得争吵、打闹,随意离座位、出教室。不得在教室烤火。   


                                第三章  课间、午休、课外活动安全  
第十四条 学生课间和放学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要互相礼让,不得在楼梯上推搡打闹。不准在教室、走廊、校园里大喊大叫、追逐打闹,不得跳摸灯具、屋顶、攀爬阳台围栏、将身体探出窗外或围栏外,不得做危险动作。 
第十五条 午休时间,住校学生应回宿舍休息。走读学生留校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批准。在校学生12:20-14:00期间必须停止一切体育活动。不得在教室和校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要服从值周领导和老师的管理,服从班干部的管理。  
第十六条 课外活动,学生必须在组织者指定的地点按时参加,服从组织者的管理,注意安全。  
第十七条 学生不得擅自集体外出活动。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在有关老师的带领下方可进行。严禁学生下河塘洗澡和去网吧。  
                                第四章  大型活动安全  
第十八条 大型集会,各班学生应提前下楼,按规定的地点就位,下楼严禁拥挤推搡;集会结束后,要服从指挥,有秩序退场、上楼。不得在楼梯内拥挤。  
第十九条 学校运动会、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学生不得无故缺勤或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参加有关活动时学生要注意自身安全。为减轻损失,提倡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第五章  寄宿生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 住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住校的所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严禁在校外租房住。  
第二十一条 住校学生按政教处的要求出入公寓。寄宿生不得将任何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不得进入异性同学的公寓。不得在宿舍里私接电源、用电炉子、抽烟、点蜡烛等。外出时随手锁门,就寝时关好门窗。安全妥善地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不得在宿舍存放数额较大的现金。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体谅,要用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方法解决生活中出现的矛盾,不允许欺负同学。不得在宿舍内烤火。  

www.16qiuxue.com第二十二条 住校学生必须按时上晚自习。因病需在宿舍休息的学生,要提前给班主任请假,并由班主任批准,签字后交宿管员备案;因突发疾病需休息者,需到校医务室诊断后,由医务室批准,签字后交宿管员备案,较严重者,由值班教师及班主任直接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第二十三条 住校学生必须在晚9:30前回宿舍,不得在校内其他地方逗留。住校学生因特殊原因晚自习后需回家必须提前向班主任、宿舍管理员请假,并填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回家。走读生晚自习后要及时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遇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不要拥挤推搡,要按照疏散方向和通道分开疏散,要听从老师或学校的指挥。平时要注意学习自救常识。遇恶劣天气和停电,要按老师的要求做,要听从指挥,不乱跑。  
第二十五条 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卫能力。如在校内外遇到他人伤害,要及时拨打110或向派出所、警察、学校报告。   第二十六条 要树立法制观念。在校内外与他人发生矛盾纠葛,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去解决;与同学发生冲突,应请老师解决,不准打架骂人,不准纠集他人或亲友进行报复。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  
第二十七条 学生发现不安全隐患或打架等危及同学人身安全的事情,有责任及时报告老师。  
第二十八条 离开教室上体育课、参加集会或活动之前,各班必须关好教室门窗,以防东西丢失。                                         

第二十九条 有特殊体质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书面说明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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